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系、部门:
根据政府采购法、招投标法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学院采购管理办法,为进一步规范学院采购项目管理,提高项目绩效,实施有效监管。现就2023年度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的招标采购项目入库登记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采购项目申报入库时间
1.学院2023年采购项目申报入库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前。采购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后申报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到2023年项目库中。
2.对于上级安排,或不可事先预见的临时性紧急采购项目,可以采用“一事一议”的方式,按照采购项目预算,根据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立项采购审批程序。
二、申报采购入库流程
各部门、系部的具体项目经办人登录智慧财务一体化平台“,项目管理”模块,进入“特定目标类项目储备”栏,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等内容,并通过“附件”模块上传部门会议纪要或党政联席会议纪录、项目建设方案(附件1)、项目需求论证表(附件2)、项目预算申报资料等相关材料。已填写过的项目,请补齐相关材料,经过系统流程审批,完成线上申报采购入库工作。
在填写系统信息时若有疑问和系统操作问题,可随时咨询采购办电话:68580916或财务处电话:68580921。
三、入库采购项目的正式立项
1.采购项目入库后,需求部门须按照采购项目预算,根据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立项采购审批程序。
2.已经入库,但未批准立项的采购项目,根据需求部门申报意见,可以顺延到下一年度,再重新申请入库。
四、入库项目的过程监管
对入库项目,进行过程监管,严格项目申报前、实施中、完成后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,并在项目库系统中完整反映项目的动态。项目需求部门和项目负责人、经办人,要实行全过程管理;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15日内,提交完整的项目资料,送学院办公室存档。